研究生院、各学院: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4】97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填报《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计范围
自2O14秋季年起,在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含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公办高校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补助。本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填报时间
各学院于9月13日(周三)下午5点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3日